申报通知
[社科]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3〕7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1),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为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 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 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登录“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网页:http://www.ywky.edu.cn/),线上填报并打印申请书。

(二)申报人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纵向项目申请”模块提交用印申请,项目分类选择“中央其他部门社科专门项目—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待审核通过后盖章。

(三)申报人将盖章后的申请书扫描上传至“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四、注意事项

(一)“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关闭时间为2023年7月5日17:00,为保证足够的审核盖章时间,申请人所在学部院系请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在校内“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申请书的审核工作。

(二)申请人申请前应认真阅读《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项目类别只在“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中选择。

(四)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申请作废。

(五)申请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未按要求在“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六)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

科研院联系人:李文娟

联系方式:58803019    liwenjuan@bnu.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

联系方式:13554039146

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

         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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