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4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经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第五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简称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北京地区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党校、社科院及其他社科研究单位。投标须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投标。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北京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四、招标内容

  第五批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共确定10个研究选题(见附件)。选题是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需根据选题设定具体研究题目。题目设计不能过于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研究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围绕重点问题深入调研,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确保预期研究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第五批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每个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研究时限为18个月左右(自立项批准之日算起)。

  五、投标资格

  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投标单位确定。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3.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此次投标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六、投标纪律

  1.各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投标书内容要重在服务决策,力求务实管用,体现理论创新。

  2.各单位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在重大项目实施中有不正当投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中标的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

  3.投标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

  七、申报安排

1.申报办法:拟申请的老师,请于1210日前发送邮件至txg@bnu.edu.cn提交申报意向,由社科处进行资格审核。

2.确认申报资格的投标人下载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及《活页》。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6份(含1份原件),A3纸打印,中缝装订。

  3.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及《活页》等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请于20141230日前提交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4.市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通讯初评和答辩复评,产生建议立项名单。建议立项名单经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上公示一周后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在该网站上正式公布评标结果。

    

联系人:胡振东  联系电话:58804202  电子邮件:hzd@bnu.edu.cn

 

                                              社科处

                                           2014123

 


 

附:第五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研究

4.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

5.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研究

6.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研究

7.健全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8.北京市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9.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研究

10.发达国家网络立法研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