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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京科基金字〔2018〕22号)通知详见http://kw.beijing.gov.cn/art/2018/8/3/art_1055_73501.html,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8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和《201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按照通知要求撰写申请书,注意事项及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请人于2018年9月7日16:00前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kw.beijing.gov.cn/jjb)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将申请书提交。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9月7日16:00停止服务,届时北京市基金办关闭申报系统,在此之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书,失去申报机会。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根据以往申报经验,临近提交时间节点网络易拥堵,会造成无法提交的情况,建议尽早提交申请书。科技处审核时间截至9月13日,在此期间,科技处可通过申报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继续修改。
2.由于学校系统只能进行校内人员查重,不具备与校外单位联网查重的功能,申请人应了解校外合作者主持及参加《申请须知》中涉及的科研项目情况,以免超项。
3.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单位应严格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中校内人员的职称、学位等信息的真实性。
4.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教师请将“姓名、工作证号、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发至wudi@bnu.edu.cn,以往开通的账户(用户名为身份证号)仍可使用,忘记密码请联系科技处,请勿重复开通。外单位调入我校人员(应在人才人事处完成入职手续)请联系原工作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其“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中将账户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同时邮件告知科技处。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18日16:00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至少一份为原件,应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系统上传的有关材料原件请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请勿胶装,封皮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原件”字样)统一报送科技处(主楼B区209),其中重点专题项目需按照项目、课题顺序装订成册。
报送前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签字、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公章应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多个合作单位公章可并排加盖)等内容。学校负责人签章及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
联系人:吴 笛 电话:58803020 邮箱:wudi@bnu.edu.cn(假期请邮件联系)
科研院
科学技术处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