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充分发挥产学研深度融合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产学研创新成果的转移和转化,提高全民科技创新意识,鼓励和表彰在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2020年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推荐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1-2项;
3、国资委所属中央大型企业、国家或省(部)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可直接推荐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可申报单位奖1项、个人奖3项、创新成果奖4项;
4、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
5、推荐单位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推荐2个以上奖项,应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注明推荐奖项名称、推荐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有完善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有代表性的创新团队和研发实力,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勇于突破、有效的推动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实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方面表现突出,为创新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均可申报。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在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中弘扬工匠精神、敬业奉献、技术精湛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能工巧匠均可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或个人自促进会网站www.ciur.org.cn下载相关申报表格按要求填写、盖章,由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盖章签字后,于2020年7月12日之前将纸质材料1份送至京师大厦1101办公室徐利明收。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奖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奖程序及表彰办法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进行公示;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对公示结果进行复审。表彰大会将在第十四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上进行,同时在网站和有关主流媒体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利明
电 话:010-58804029
地 址:京师大厦1101办公室
科研院
校地合作与科研成果转化处
2020年6月2日
奖项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
二、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法人公章一致,基本信息表中相关数据应如实填写,并按报表要求加盖各单位公章、法人签字。高校、科研院所、集团公司应在申报书相应位置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印章。
三、创新奖、促进奖、工匠精神奖申报人年龄原则不超过70周岁。
四、创新奖、促进奖不可同时申报,同类奖项单位与个人不可同时申报。已获得创新奖、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五、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3-5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 ,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 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成果的数量不超过2项,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4项;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2020年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且后附证明材料应与申报成果相关;
(6)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应附第三方鉴定和查新报告。
(7)已获得创新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类似成果项目;
(8)2019年自动放弃奖项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
六、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