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满足和适应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工作以及外省市在京进行异地评审的需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建立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学科评审组。
一、学科评审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2、身体健康,热心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学风优良,信誉良好,乐于参加规划工作各项活动。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熟悉本学科和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1年11月以后出生),鼓励中青年专家学者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
二、报送要求和程序
1、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标准,严把政治素质关、学术水平关和学术道德关。各单位统一提交推荐人选名单,以个人名义提交推荐表的,不予受理。
2、各单位应根据要求认真选择并确定人选,推荐专家的专业特长以二级学科定位,每个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在此基础上由被推荐者本人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审组成员推荐表》中有关个人信息的内容,由各单位统一审核,填写《推荐汇总表》后,于12月9日之前连同电子版提交至社科处。
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审组成员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填表时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必另附各种证明。
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专家推荐表进行汇总、审核、报批后,将为学科评审组专家颁发正式聘书。
联系人:陈纨 田晓刚
联系电话:58804029 58803010
社会科学处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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