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等部门调整项目申报等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对校内工作安排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
(一)艺术学年度项目
- 调整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周期,截止时间延期至4月3日;
- 申请人请及时于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按期完成形式审核;
- 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材料进行评审,依据限额择优上报。
(二)艺术学重大项目
- 调整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周期,截止时间延期至4月10日;
- 申请人请在截止日期前于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成申报程序。
二、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工作
- 调整重大选题推荐周期,截止时间延期至3月20日;
- 申请人按系统说明注册登录后,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
- 《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提交不再作硬性要求,是否提交不影响后续入围结果。
以上工作未涉及调整的内容仍按照原通知要求执行,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艺桓18410927373,江雪婷18411065373
科研院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