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单位对外合作协议需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处(部)务会讨论通过后,将合作协议电子版发送至xdb@bnu.edu.cn。
2、科研院校地合作办公室根据合作协议,将《二级单位合作协议征求意见转单》回复至二级单位邮箱。
3、二级单位根据意见转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对协议进行修改。
4、二级单位将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一式四份)、《二级单位合作协议征求意见转单》(正反面打印一份)、《使用校印申请表》(党校办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提交至科研院校地合作办公室。
5、科研院校地合作办公室对合作协议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提请科研院院务会研究讨论。
6、科研院院务会审批通过后,二级单位作为合作协议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合作协议的签署和落实(如合作涉及学校整体全面合作,需由科研院提请学校校地合作领导小组会审批)
电话:58802015
地址:京师大厦1101